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调查内容围绕2020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 2 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有关要求
各地收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通知被调查者进入省政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直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联系人:吴越,028-86112743。
邮箱:scjyddb@126.com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