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50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和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关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校、县(区)纪检部门、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宜宾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专家评议组评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补充推荐彭熹(宜宾市特殊教育学校)、李巨龙(四川省屏山中学校)、江 艳(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中心小学校)3名同志为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0日—12月26日,对公示人员若有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8222194、5103481。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