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认定:
燕锟等1092人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徐小翠等34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李长青等3人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合格人员从通告之日起,与现场确认接收材料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确认后领取证书。
若证书信息有误,请致电8222194,以便及时更正。
附件: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019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xls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