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华诵 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的通知

2018/09/17 1.7k 阅读 70 点赞
 

各县(区)语委、教育主管部门,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进学校工作的通知”精神,书写经典,激发热爱、传承汉字之美的热情,繁荣书法艺术,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一)大力宣传《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提高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

(三)繁荣书法艺术,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中)学生均可参加。组别分类如下:

小学生一组(1—3年级)、小学生二组(4—6年级)、初中生组(7—9年级)、高中生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生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比赛项目

比赛分为硬笔和软笔两项,硬笔书写规范汉字,软笔按中国传统书写方式书写。

四、比赛安排

(一)初赛。由各学校组织,先以班级为单位预赛,优胜者参加学校初赛,学校再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本县(区)复赛。

(二)复赛。由各县(区)组织,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初赛、复赛应尽量让更多学生参加,时间自定。

(三)决赛。由市上组织,参赛名额见第九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市属学校组织初赛、复赛后直接参加市级决赛。

五、市级比赛具体要求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26日,各组别参赛学生现场比赛(上午8:30—9:00报到;9:00—9:30召开赛前会议;9:30—11:00比赛;11:00—11:30召开总结、专家点评会)。

2.地点:翠屏区师培中心(南岸东区得民路10号新六中校区内:2路公交车终点站)

(二)书写内容及要求

1. 书写作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书写内容统一且于比赛时通知。

2.硬笔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硬笔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硬笔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

3.软笔书写字体不限,楷书、隶书、行书、篆书等皆可。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

4.每位选手只限报一种书体作品一件。

 5.每位选手必须现场书写参赛,须落款、加盖印章,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附件2)并牢固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须装裱。

6.指导教师只能填写一位,并在比赛的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7.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比赛材料准备

  1. 软笔书写用的毛笔、毛毡、墨盘,硬笔书写用的钢笔(小学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由参赛者自备自带。

2. 软笔用纸张、墨水,硬笔用试卷,由市语委办提供。参赛者亦可自选一种喜欢的硬笔试卷格式(附件4,可用A4纸打印)参赛,但须现场加盖鲜章。

(四)奖项设置

大赛将按2:3:5的比例分项目、分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并设置“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单位

奖”。“优秀组织单位奖”需组织单位将初赛、复赛方案(或通知)、组织规模(初赛、复赛不低于80%的参与面)及简报等材料及时报送市语委办公室。

(五)其他

1. 10月20日前,请各县(区)及市属学校将第九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参赛表》(附件3)填好发送电子文档至QQ664935986。

2.由各县(区)语委(教育局)、市属学校各派领队1人统一组织报名、报到。

3.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领队及参赛选手的食宿费自理,差旅费回原位(或学校)按规定报销。

4.决赛拟聘宜宾市知名书法家担任评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联系人:市语委办吴仕义老师,电话8240764;翠屏区师语委办刘川部长电话:18990997538。

附件:1.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名额分配表

2.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作品登记卡

3.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参赛表

     4.硬笔试卷纸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名额分配表

参赛单位及名额分配

学生组

翠

屏

区

宜宾县

南溪县

兴

文县

江安县

珙

县

长宁县

高

县

筠连县

屏山县

市

一

中

市三中

市商职校

市卫校

市电大

小学生一组

(1—3年级)

4

4

2

2

2

2

2

2

2

2

小学生二组

(4—6年级)

4

4

2

2

2

2

2

2

2

2

中

学

生

组

初中组

(7—9年级)

4

4

2

2

2

2

2

2

2

2

2

高中组

(普通高中在校生)

4

4

2

2

2

2

2

2

2

2

3

3

中职组

(中等职业学校)

4

4

2

2

2

2

2

2

2

2

2

2

2

附件2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县(区)(学校):组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

电话

所在学校(全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注:

1.“组别”一栏:学生组请填写“小学一组”或“小学二组”……教师组只填写“教师”二字即可;

2. 请将此表填写后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附件3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报名登记表

参赛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年月日

学生组

教师组

组别

参赛者

姓名

学校

指导老师

姓名

参赛者姓名

单位

小学一组

(1—3年级)

1.

1

2.

2

3.

3

4.

4

小学二组

(4—6年级)

1.

5

2.

6

3.

7

4.

8

初中组

(7—9年级)

1.

9

2.

10

3.

11

4.

12

高中组

(普通高中在校生)

1.

13

2.

14

3.

15

4.

中职组

(中等职业学校)

1.

2.

3.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硬笔格式一)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硬笔格式二)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
(硬笔格式三)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
(硬笔格式四)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
(硬笔格式五)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
(硬笔格式六)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届中华诵·宜宾市学生书写大赛
(硬笔格式七)

注意事项:

1.小学一组(1—3年级)选手可使用铅笔,其他年级组均要求使用钢笔。

2.书写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3.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4.请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牢固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