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现对宜宾市体育中心体育产业用房项目进行租赁比选招标,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体育中心房屋租赁比选招标。房屋概况:房屋位于宜宾市南岸体育场西面临街广场西路16号,面积220平方米。
(二)招标人:宜宾市体育中心。
(三)租赁期限:3年。
(四)房屋用途要求:
1.只允许经营与体育产业相关的经营项目;
2.允许作为办公用房。
(五)房屋用途禁止项目:
1.不允许经营餐饮、茶馆、棋牌馆、歌厅、烟酒及食品销售;
2.不允许经营易燃易爆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销售;
3.其它违反法律规定的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要求。
1.若投标人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并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报价函须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税收流水记录(如企业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从登记当月起财务税收流水记录),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银行个人征信记录。
4.投标人投标文件需书面说明投标项目用途及与体育产业的关联性。
5.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至2018年6月22日18:00截止。
6.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31—5100882;现场报名地址:宜宾市体育中心市场开发处(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广场西路体育场)。
(二)投标价格及方式。
1.本项目最低报价(起报价)为每月50元/平方米,低于此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2.项目采用二次竞标报价,每次报价上浮不低于2.5元/平方米,最高价确定为中标单位。
3.投标人须按招标通知给出的报价函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大写为准。
三、现场踏勘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于2018年6月19日15时到项目所在地--南岸广场西路16号(市体育中心)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现场情况进行统一澄清。
四、报价函的提交
报价人须在2018年6月27日10时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函送至宜宾市体育中心市场开发处,2018年6月27日10时10分开标。开标地址:宜宾市体育中心会议室。联系人:曹然、联系电话:18990900682。
五、中标方式及其他
本项目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中标后30日内,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招标人:宜宾市体育中心
2018年6月5日
报 价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通知的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RMB¥元/平方米)的租金,按合同约定租赁本项目中的房屋。
2.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