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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清单(2017)

2017/08/01 1.9w 阅读 405 点赞
一、行政许可(教育3项体育2项共5项)
1.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2. 设立教育基金会审查。
3.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
4.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5.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二、行政处罚(教育12项体育3项共15项)
1.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2.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3.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的处罚。
4. 对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处罚。
5.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6. 对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实施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违反资产管理、招生等方面规定的处罚。
7. 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8.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违规获取回报的处罚。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以及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10.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11.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处罚。
12.对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13. 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的处罚。
14. 对体育场所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
15. 对登山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违规攀登山峰活动的处罚。
三、行政确认(教育1项)
对民办教育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的审核确认。
四、行政给付(教育1项)
教育资助。
五、行政检查(教育1项)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
六、行政奖励(教育2项体育1项共3项)
1.教学成果奖励。
2.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表彰、奖励。
3. 四川省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七、其他行政权力(教育1项体育1项共2项)
1.换发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
2. 对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处理。
合计28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