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抓实抓好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抓紧抓实部署。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 2016年10月21日立即专题召开党委会,对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安排部署了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2017年1月19日,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赓即召开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机关科级干部、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1月20日局党委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巡察整改方案初稿,1月24日进一步修改巡察整改方案。1月25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听取各科室、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巡察整改方案的修改意见;2月4日局党委再次讨论巡察整改方案,随后完善了整改方案报市委第一巡察组通过。2月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党委书记、局长伍小兵同志要求各单位必须树牢“四个意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全力推动整改。
(二)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成立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推动整改工作实施。1月20日至24日,局党委班子成员先后30人次通过参加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到基层学校调研等形式,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收集意见建议21条,完善整改方案,丰富整改内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多次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建议,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细化为29个具体问题,分解为90项整改任务,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工作步骤、措施要求以及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助科室。为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局党委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提出了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明确了44项整改任务。
(四)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委坚持边改边查、以查促改、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修订或新制定了19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开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检查的通知》,于2月27日至28日派出8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交换意见等方式,分别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指出了整改还不彻底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同时,将巡察整改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与开学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了《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于2月13日至14日组织8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和市属学校开展检查。
二、对照反馈意见建议,确保任务逐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发挥党委统揽全局作用。一是建立党风政风行风巡查制度。制定了《关于印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对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党建工作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巡查。制定了《关于推荐党风政风行风巡查人才库人选的通知》,由县(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学校的党务、人事、纪检、财会、审计工作的人员,组建巡查人才库,党委随机抽选人员开展巡查。二是修订议事决策规则。对议事决策原则、事项、程序和要求及决策事项的落实等予以明确规定,解决了会前酝酿不充分、议事决策质量不高等问题;修订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议事决策的基本原则、主要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明确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广泛地调查研究,通过咨询专家、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三是推行党委班子成员全面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县(区)和基层学校(单位),实行联系工作全覆盖,重点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综合改革、强化法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治理能力等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并将联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
(2)强化对市属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的监管。一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要求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每季度将重大决策事项向党委书面报备,党委不定期对报备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如实报备的予以严肃处理。二是坚持三年一轮内部审计制度。由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推荐单位主办会计、计财股长或熟悉财会工作的人员组成审计人才库,随机抽选人员开展审计。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观察员和财务督导员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观察员和财务督导员的管理意见》,党风廉政观察员由局纪委委员和机关中层干部担任,负责列席联系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会、行政会等重要会议。财务督导员由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市属学校财务人员担任,每季度对联系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查,从而督促巡察反馈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平时掌握问题的切实整改。四是建立建设工程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内部审计全覆盖,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手段,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3)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一是加强统筹规划。编制《宜宾市教育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聘请省教科所专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待《四川省教育“十三五”规划》出台,我局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并通过规划的实施,确保到2020年建成四川教育体育强市和川南人才高地。二是抓实重点工作。狠抓立德树人,建立了德育专家库,5月前建立“互联网+德育”运行平台。狠抓教学质量,确保年内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认定;聘请了全国卷高考命题专家及一线名师,就2017年《考试说明》为高中教师进行解析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培训,确保2017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5%。实施智慧教育全覆盖工程,建立了市一中、市三中等59个智慧教育基地学校。
(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严明纪律。专题召开了2017年招生工作会,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二是突出重点。督促指导市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了宜宾市优质民办中小学联盟,发布了联合声明,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秩序。三是联合执法。组建了违规招生联合执法组,对非法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严格执法。四是专项督查。于2月13日至14日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督查;在2017年春期开学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2.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执行力不够强的问题。
(1)夯实党委班子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会前学习制度。先后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宜宾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2017年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省委王东明书记《在四川省落实巡视整改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工作会的重要讲话》等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党委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就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相互开展深入谈心谈话,互提意见建议75条,加强了党委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党委班子凝聚力。三是严格执行《分管工作层级负责和问责制度》。将机关管理层级分为四级,即科室工作人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党委书记),实行工作层级管理,上级对下级负追踪和指导之责,下级对上级负执行和汇报之责。
(2)全力推进重大项目。一是明确项目责任。对全市2017年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分包领导和经办科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区)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已完成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基本建设任务;对已批准的生命安全馆和科技创新中心的设计方案,按法定程序推进设施设备采购工作。已启动宜宾体育活动中心项目PPP招商模式的论证工作。市职校二期工程、东辰国际学校二期工程进展有序。三是强化督查问责。组成了重大项目督导组,每月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分别在每季度召开的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重大项目推进会上通报督导情况,根据项目进展提出问责建议。
(二)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缺失的问题。
(1)制定《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对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支部和配合支部以及完成时限。机关党委把党的建设、党组织生活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明确了支部工作内容和机关党建的工作目标,增强了各支部抓好机关党建的主动性,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2)完善机关党建制度。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对象、考核原则和考核方式;制定了《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一年一考评。修订了《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修订了《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内监督管理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等系列制度。
4.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1)完善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全面规范了基层党组织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已申报了两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年内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2)加强督查。2月27日至28日,派出8个检查组,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到位。年内将结合年度考核、基层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再进行专项督查。
(3)严格考核。细化了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考评细则》,在制度机制、管理运行、活动开展、档案管理等四个方面建立了考核指标,实现了对基层党建考核全覆盖。年底前局党委将对基层党建进行一次全方位考核,严格落实述党建、述职、述廉、述扶贫、述学、述法、述安全稳定“七述”制度,切实强化管理责任。
5.关于党费收缴不严格的问题。
(1)及时整改。机关退休二支部及时完善了交纳登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组织检查。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各直属党组织对2008年4月以来未足额收缴的党费补缴104757元,机关党员补交党费21768元。
(3)动态管理。建立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勤公示的工作机制,规范党费收缴台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一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拟制党委班子、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待局党委会审定后上报市纪委。2月10日,伍小兵同志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局党委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行风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了《关于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人员根据职能职责、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等级评估的要求,采取“个人找、互相查、科室审、领导定”的办法,全面深入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和科室廉政风险,确保风险点查准、查全、查深、查实。三是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对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权力裁量标准(试行)》和“三定”方案,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目前市教育体育局的权力事项由2015年的29项,调减为23项,全部进入行权平台规范运行。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松劲。一是压实责任。公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同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层层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对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和“一票否决”事项。二是带头执行。伍小兵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除督办市委第一巡察组转来的信访件外,还对2017年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工作会作了具体指导,对有关县(区)的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问题,安排约谈相关教育局局长、纪委书记。三是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在抓实分管和联系的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制定了工作责任清单,定期销账,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及时提醒纠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3)落实纪委监督执纪不手软。一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局纪委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教育体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巡查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报制度。继续聘任10名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市级机关幼儿园、宜宾电大审计存在的问题,分别建立了问题台账,督促问题整改、逐一销号,并在审计回头看时对照检查。今年将对2015年审计的市特殊校、市体育中心、市培智校和市业余体校开展“回头看”,并邀请财政、审计部门专家授课,开展财会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形成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对市审计局移送市职技校的3个审计问题线索作出了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限期呈报审计问题整改报告。2017年将对市招办、市教科所、市教信中心、市后产保障中心和市体总办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7.关于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
(1)全面规范。一是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设置专题讲座,通过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相关知识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规范化开展对外交往、合作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规范管理。紧扣招投标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严厉查处。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大对招投标和比选过程中的全程监督管理。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必从重惩处,绝不姑息。
(2)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市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教育体育系统限额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宜宾市体育协会管理办法》《宜宾市体育赛事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了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考核评价。
8.关于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发放补助和劳务费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物件(品)采购申报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清单申报审批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出差审批单制度、工程维修(护)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申报审批制度等。制定培训方案,近期将开展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财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严把财务人员资格关。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清查,其中5个单位的财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要求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务人员,在两年内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不能从事财会工作。
9.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的问题。
(1)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一是规范干部选任。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执行干部选任制度,在动议、推荐、考察等主要环节,充分酝酿,严格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二是执行三记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单独记录,人事科、监审科、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党委会,执行“三记录”,确保记录详实准确,有据可查。三是提升业务水平。拟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重点辅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具体业务,提升人事干部工作规范和能力水平。
(2)加强对市属学校中层干部任免的审核。一是责成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市属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规定》(宜教发〔2013〕32号),切实履职尽责,履行好管理责任。对学校干部超配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和报备,督促学校对干部超配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二是限时完成整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待高考结束后,积极稳妥地对超配干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全部清理到位,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
(3)规范直属单位选调工作。一是规范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积极主动与市人社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严格人员选调,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加大党委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选调人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选调程序。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由用人单位、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和监察室共同组建考察组,开展选调人员考察工作,做好“三必”,即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工作单位意见必听、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必查。三是支持配合市纪委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相关科室对个别人员违规调入问题进行调查,要求相关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实事求是向组织说明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问题查清、查明。
(4)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是提高业务水平。邀请市委组织部业务科室对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清理检查。在2015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基础上再次对部分档案进行检查,责成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审核。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每年由人事科负责对机关干部职工上年度需装档的资料进行梳理分类和完善,及时装入个人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5)清理机关借调人员。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规范局机关借用人员的意见》,对借用条件、审批程序、日常管理、借用期鉴定作了要求,明确规定“借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二是全面清理。制定了清理上挂人员工作方案。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超时间不符合借调、上挂要求的人员,已经全部退回原单位。三是整合力量。进一步整合科室人员力量,切实解决事多人少,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忙闲不均、效率不高等问题。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0.关于机关作风“庸懒散浮拖”的问题。
(1)全面精文简会。要求干部职工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文简会要求,凡属工作业务性的会议通知、材料、方案、规程等不再以正式文件下发,凡上级文件,本级无新要求不得转发,发文量和去年同比减少;加强会议统筹,局机关会议一律实行申报审批制,采取合并召开等方式开展;临时性、单项性会议,尽量以电话、QQ等沟通交流。
(2)加强机关协作。一是强化团队意识。由机关党委牵头,发挥党组织凝聚作用,在《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确定了固定党日、送温暖、文体活动等多项群体性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协作意识,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二是加强信息互通。今年以来已召开了3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沟通交流会,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执行了每周和每月工作通报制。三是严格逗硬问责。党委决定从2017年2月份起对工作合作意识不强、沟通交流不畅、推诿拖沓造成工作不良后果的责任人,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由局纪委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年终评优选先资格。四是修订了《机关干部基层调研制度》,规定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局领导不低于90天,科室主要负责人不低于60天;将到基层调研情况列入对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规范信访办理。一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从2017年2月开始对回复内容审核把关实行双责任制,即业务科室草拟回复内容、分管业务科室局领导审签、信访科长审核、分管信访工作的局领导审定,最后正式回复。二是制定《信访工作流程图》,实行按月归纳整理,年底集中装订存档,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必须做到对应吻合。
11.关于教育行风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
(1)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治理成果。规范校服采购,市教育体育局已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文,对校服集中采购进行规范。强化“学生营养餐”规范管理,2017年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规范营养餐食材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把采购关。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学生家长发放明白卡、制作公示栏。规范收费类“校讯通”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了《关于停止使用“校讯通”类业务的通知》,防止收费反弹,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日常教育。通过明查暗访,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按执纪审查程序办理。今年以来,市教育体育局共发函8件,对翠屏区、南溪区、珙县等违规招生、有偿补课等行业不正之风进行调查处理,查实3件,处理3人。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短信、QQ群、微信群向局机关干部,市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制发廉政短信120余条。
(3)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布党风政风行风投诉举报电话,整合纪检、人事、信访、法规、督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的力量,发挥学校纪检专员、挂牌责任督学、行风监督员的积极作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全方位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事业健康发展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奋力推进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脚踏实地,全力逐项向前推进。
(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巩固“四个意识”,充分深入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中国共产党章程》意识,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两准则四条例”,严格监督执纪,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做到常抓常管常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营造教育体育系统风清气正氛围。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事业健康发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党建示范市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宜宾市教育体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强化担当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自身查找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完善责任清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保证和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推动工作落实,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实干,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8222377;邮政信箱:宜宾市翠屏区南广路197号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监审科(邮政编码:644000);电子邮箱:ybjt2017@163.com。
中共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