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员干部
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教育文广局、旅游体育局)党委(组),市属院校、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经局党委同意,现将《宜宾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中共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员干部
行为规范(试行)
根据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结合宜宾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实际,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一、坚定政治方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对党忠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党内生活。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性分析,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敢于担当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扎实开展交心谈心,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独断专行,不自由散漫,不做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三、勤勉务实为民。坚持党的宗旨,勤政为民,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反对精神懈怠、慵懒疲沓、因循守旧、固步自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学校、基层调研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为学校、师生和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严格遵守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讲究工作效能,能办即办,随到随办,不压不拖,不推诿扯皮,不敷衍了事,不形成“中梗阻”,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工作高度负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塞责,坚持教学六认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清白干净做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模范执行党纪党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照章办事,不滥用权力,不徇私枉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不参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不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及土特产,不接受基层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和高消费活动。不进入高档娱乐场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借婚丧嫁娶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不公车私用,不违反规定公款旅游。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违规收费补课与推销学习资料和其他商品,不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组织或参与有偿招生活动。
五、坚守高尚情操。加强个人修养,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举止端庄,仪表整洁,崇尚科学、理性平和,忠诚守信、知行合一,学习先进、助人为乐,包容大度、谦虚谨慎,不冷漠自私,不见利忘义,不损人利己,争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