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教育文广局、旅游体育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属院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95号) 和《四川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体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体法宣〔2015〕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主要检查四川省教育系统、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宪法、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法律进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和“法律进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治体情况。
(二)评分标准。各县(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按川司法发〔2015〕12号文印发的标准执行;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5年5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地、各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总结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总结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于6月25日前完成。形成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材料,市属学校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县(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三)组织检查阶段(7月-9月上旬)。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对市属学校的抽查验收,县(区)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对所辖学校、事业单位的检查验收。抽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总结表彰阶段(10月-12月)。各地各校要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逐级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表彰工作,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教治体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加强组织安排,保证检查验收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教育方面:按分级管理原则,直属事业单位、市属院校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域内学校和事业单位的检查验收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体育局抽查。同时,省教育厅将结合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复查工作来宜检查。省体育局将成立检查验收组随机到各地检查验收。
(三)注重工作实效。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严格把握标准,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秩序。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伍丽琼
电话:8229445,18081388098;QQ:3281201323。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