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教育体育局、教体文广局、教育文广局),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院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川教函〔2015〕3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创新举措,是促进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和办公开透明学校食堂的重要手段,是主动接受监督和强化食堂自律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做好规划
按照川教函〔2015〕318号文件要求,做好食堂分类,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创建形式,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分年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督促
各县(区)和市属院校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后勤保障“集中整治年活动”的督促检查范围,采取暗访为主的检查督促。
请各县(区)和市属院校2015年8月31日前将到2019年的创建规划报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点击下载
2.宜宾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规划表
附件2
宜宾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规划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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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名称 |
创建形式 |
创建完成时间 |
具体措施 |
市属院校原则上2015年要完成创建工作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