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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12号)

2018/11/16 8.9k 阅读 137 点赞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18﹞12号)
发布时间:2018-11-16 12:01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18126日(星期四)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公开拍卖我市岷江新区起步区南部片区C0401C05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规模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1

宜宾市岷江新区起步区南部片区

C0401、C0502

地块

155014(232.5亩)

其中:

C0401地块136065(204.1)亩

教育

用地

不大于1.2

不大于30%

163278

及以下

教育50

商业40居住70

995

元/

4000万元

C0502地块18949(28.4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设施

用地)

不大于2.0

C0502地块37898及以下(配套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5%)

备注:

1.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养老服务设施:C0502地块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配建,建成并办理好相关权证(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后无偿移交翠屏区政府。

3.环卫设施:C0401地块设置对外服务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建成后无偿移交翠屏区政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市本级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18125日上午12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财务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www.ybdlr.gov.cn)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

联系电话:0831-2208568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31-2336684童女士(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yb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gov.cn)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1115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