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超载、超员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川Q90***被处罚人:雷某军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时41分许违法地点:翠屏区天池路西环线100米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mg/100ml(血液检测)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号牌:川QD37***被处罚人:陈某扬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8日22时54分许违法地点:叙州区朱家坡路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50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Q0M***被处罚人:周某奎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8日21时48分许违法地点:南溪区紫云街与西巷路口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14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QRC***被处罚人:牟某洪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7日16时17分许违法地点:珙县上罗镇交通街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酒精含量:49mg/100ml(呼气检测)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车辆号牌:渝DV6***被处罚人:凌某荣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52分许违法地点:南溪区436省道39公里100米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

车辆号牌:川QF35***被处罚人:陈某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时58分许违法地点:珙县436省道183公里500米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核载5人、实载7人)处罚结果: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