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醉驾、超员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辆号牌:粤A96***被处罚人:陈某波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9日22时37分许违法地点:翠屏区戎州桥大南街口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41mg/100ml(血液检测)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号牌:川QDB8***被处罚人:陈某雨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8日00时40分许违法地点:叙州区长江南路西段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18mg/100ml(血液检测)。

车辆号牌:川QRM***被处罚人:赵某贵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0日23时53分许违法地点:翠屏区红丰西路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55mg/100ml(呼气检测)。

车辆号牌:川A1M***被处罚人:毛某违法时间:2024年12月10日13时22分许违法地点:南溪区刘石路1公里200米违法行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43mg/100ml(呼气检测)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

车辆号牌:川QP3***被处罚人:雷某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0日21时17分许违法地点:叙州区保龄街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60mg/100ml(呼气检测)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被处罚人:李某勇违法时间:2024年12月22日10时19分许违法地点:珙县王家镇柏杨村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核载7人、实载9人)处罚结果: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