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政策通知公告

小手牵大手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致家长朋友们的一封信

2022/01/20 1.9w 阅读 132 点赞

各位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环境、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燃放烟花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燃放烟花爆竹,还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等,严重污染城市空气,其产生的残留物也会影响我们的市容环境,未燃尽的鞭炮还极易发生爆炸,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让我们的城市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春节期间,宜宾市七县三区(含三江新区、两海示范区)建成区及重点镇村,将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我市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轻者予以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如你发现他人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制止,或拨打举报电话:110。

虎年将至,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您与你的孩子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生态环境,过一个清新、安全、环保、舒适的春节。

祝您新年快乐,阖家美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