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25所(其中:普通小学252所、普通初中124所、普通高中15所、职业高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12所),共有班级16032个(其中:普通小学7414个、普通初中2572个、普通高中1140个、职业高中1132个、九年一贯制学校2767个、十二年一贯制学校349个、完全中学658个)。学生总数680809人(其中:普通小学287284人、普通初中126481人、普通高中60026人、职业高中58107人、九年一贯制学校100874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4361人、完全中学33721人)。有专职艺术教师2906人(其中:音乐教师1484人、美术教师1422人)。现有音乐专用教室1058间;有美术专用教室1023间,缺额9间;有功能室1003间,艺术场馆157个。音乐、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504所,不达标学校21所,达标比例为96%,配备达标资金缺额990万元。有专职音乐教研员12人、兼职音乐教研员19人;专职美术教研员11人,兼职美术教研员18人。2020年,全市共支出艺术教育经费7110.71万元(其中专用教室艺术场馆建设支出3211.48万元、艺术教育器材支出2348.33万元、艺术活动支出1550.9万元)。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
2020年,宜宾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学校美育工作理念先行,在“德智体美劳”总体要求中清醒认识学校美育工作的新定位,在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目标体系中清醒认识肩负的新使命,在差距和不足中清醒认识学校美育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勠力攻坚,促进学校美育办学条件的大改善,课程建设要有资源意识,教师配备要有刚性意识,场地保障要用标准推动;激发新动能,形成促进学校美育内涵提升的新局面,要用好政策来激励,要改革评价来引导,要搭建平台来深化的学校美育工作目标。宜宾市学校美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纳入美育课程,进入课堂,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意识,大力开展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工作。加强学科融合综合育人,开展“融合型”美育活动,将美育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各个方面,将德育寓于舞蹈、声乐、美术、摄影、器乐等丰富多彩的美育教学活动中,将美育与各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创新推出“草龙舞”“哪吒闹海”“功夫扇”“交通手势操”“消防安全操”等特色大课间活动。2020年11月13日,市教育体育局召开全市学校美育工作研讨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研讨全面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发展的方法和途径,提出要抢抓机遇、勇于创新、务实工作,确保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落地落实、卓有成效。
(二)坚持美育发展,保障先行。
1.2020年,全市配备专职音乐教师120人,配备专职美术教师129人。采取聘请非遗传人、民间艺人担任兼职艺术教师,聘请有艺术专长的学生家长担任学校艺术社团辅导员等方式补充艺术教育师资,开展乡镇中心校艺术教师“联片走教”活动,破解村级学校艺术教师数量不足问题。
2.大力开展艺术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中、省艺术教师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了市、县(区)艺术骨干教师培训,2020年参加县级以上培训的艺术教师达3049人,荣获县级以上表彰人数1780人。艺术教师培养培训经费投入约50万元。
3.进一步加大艺术保障条件力度。2020年与2019年相比,音乐专用教室增加42间,美术专用教室增加77间,艺术场馆增加9个,场馆面积增加12439.9㎡,器材配备达标资金投入增加257万元,艺术教育经费支出增加176.37万元。
(三)坚持夯实基础,整体推进。
1.加强艺术课程建设。一是构建“融合型”美育课程体系。将美育贯穿于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各个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德育寓于舞蹈、声乐、美术、摄影、器乐等丰富多彩的艺体教学活动中,陶冶性情,塑造个性。将美育与各学科教育有机融合,常年组织讲故事、颂古诗、写书法、赏民乐等各种主题班会活动。二是研发“参与型”美育课程体系。统筹课内课外资源,将开齐上足艺术课程作为艺术教育的基本要求,“艺术节”一年一主题。紧贴学生特点组建合唱、书法、泥塑、剪纸、沙画、摄影等社团并课程化开展活动,构建美育必修、选修、社团活动三位一体的“参与型”课程,形成“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歌声、人人有活动”的生动局面。三是推行“开放型”美育课程体系。定期组织艺术骨干教师开展“空中课堂”教学,将优秀艺术课程资源直接覆盖城乡。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主动邀请各类艺术团队定期到学校演出传艺。各校与当地艺术社团协作,邀请非遗传人、民间艺人等进校指导,将当地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进行深度加工,因地制宜开发“川剧”“面塑”“四川清音”等特色选修课程,开展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积极发动家长参与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家长美育义工课程,一批有美育特长的家长常年担任学校“艺术教育义工”,助力学校美育教育工作。
2.课外艺术活动蓬勃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节、学校社团和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等,学生参与面达到84.89%以上。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川剧传习等活动。
3.注重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按照《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要求,积极开展学校艺术示范(特色)创建活动。2020年,教育厅认定我市创建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4所、省级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4所、省级优秀学生艺术团7个、省级中小学生美育实践基地1个。我市开展了2020年市级艺术示范(特色)创建活动,经过复核调研,命名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所、优秀学生艺术团15个、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3所、美育实践基地2个。
4.大力打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一是丰富校园文化艺术载体,创设了板报、橱窗、墙壁、教室、花园、道路、走廊、楼梯等文化艺术场所,让文化艺术氛围涵盖全校园;二是举办艺术节或艺术展演活动时,开辟专门场地集中展示书画作品或手工作品;三是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文化艺术知识、艺术作品欣赏等;四是坚持开展艺术社团活动和乡村(校园)文化宫活动,每年开展学校艺术节或艺术周活动,在特定节日组织开展文艺庆祝活动,营造浓厚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四)坚持完善机制,强化管理。
1.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合实际,采取网络测评和线下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全市参加艺术测评学生共665921人,其中,优秀等级学生279106人,占比41%;良好等级学生228555人,占比33.57%;合格等级学生145877人,占比21.43%;不合格等级学生12383人,占比1.82%。
2.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坚持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学年为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及时收集、处理各届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并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将自评项目作为监测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检查。
3.艺术教育管理工作。一是成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机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艺术教育工作,解决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健全艺术教育工作网络。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市、县(区)、校三级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将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加强艺术教育教学管理,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改革艺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配备专用教室、配置教学器材设施、加大艺术活动经费投入。四是建立科学的艺术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全方位评价学校成效,实施艺术学科课程评价,加大艺术活动评价比重,抓实过程性督导,把艺术教育作为学校考核和校长履职的重要指标,与校长的绩效考核直接挂勾;同地位评价教师业绩,艺术教师享有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的“六同”待遇,即:岗位设置同标准、工作量核算同要求、评优选先同机会、职称聘任同比例、培养培训同权利、考核奖励同机遇;灵活性评价学生成绩,按照"县(区)测+校测""普测+抽测"“合格+特长”的评价思路,坚持每学年开展一次区域学生艺术素质发展性评价。
4.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抓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及团体共同参与,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同的育人机制。同时,将美育工作作为专项督导内容,市教督委、督导办组织专家和社会各界专兼职督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二是抓条件保障,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和投入保障机制。把艺体教师配备和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明确每年补充艺体教师数量不得低于当年教师补充总量的10%。鼓励学校聘请非遗传人、民间艺人、有艺术特长的家长担任美育辅导员。加大对艺术教师的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国、省、市、县(区)四级骨干教师培训,大力开展学校校本培训。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优质均衡发展为契机,加强艺术专用教室、器材、场馆建设,加强音乐、美术器材配备。三是抓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机制。严格要求各学校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健全美育课程教学规范,明确艺术教师备课、上课、辅导等环节工作;坚持开展音乐、美术优质课评比活动和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广泛开展艺术教研活动;对缺少专职艺术教师的农村学校,实行学校联片捆绑、送教走教等方式开展艺术教育。四是抓活动载体,建立健全节赛展示机制。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节、学校社团和乡村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师生书法比赛等,每三年组织开展一届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95%以上。五是抓资源扩充,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艺术教育,全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122所,主要开设有舞蹈、器乐、美术、书法、艺考特训、成品舞编排等课程,常年学生约5万名,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特色化、多样化的美育选择;与培训机构合作在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中引进培训机构教师广泛开展古筝、二胡、体育舞蹈等特色课程,实现资源共享;各县(区)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建设乡村少年宫,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丰富了美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六是抓示范引领,建立健全美育特色培育机制。支持和鼓励学校开展各类艺术创建活动。将美育教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督导评估,对课程开设情况、课堂质量情况、学校艺术节开展情况、组织参加省艺术人才大赛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有力推动全市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发展进步。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和学校对美育教育工作认识不够,重智育、轻美育的倾向仍然存在;二是美育教育工作经费不足,艺术教师配备仍有较大缺口,艺术教育场地和器材建设仍需加强;三是各县(区)、城乡之间美育教育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均衡发展压力较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握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对学校美育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贯彻美育教育方针。
二是以改革为动力,切实彰显整体性。全面推广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四川省学校艺术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县经验成果,实现学校美育工作全面渗透、全员参与、全程贯通、全域覆盖。
三是以机制为保障,切实增强内驱力。优化学校美育工作的条件保障、过程监督、评价激励、环境支持等各项机制,构建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指标系统,完善美育教学质量的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确保在岗位设置、工作量认定、评优选先、职称评聘、培训研修、考核奖励等方面,艺术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四是以投入为保证,充实优化资源配置。继续加大对美育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大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力度。每年新补充教师向艺术学科倾斜,每年补充的艺体教师数量不得低于当年教师补充总量的10%。高度重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在经费保障、场馆建设、器材配置、师资引进、培训学习、教学科研等方面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美育教育水平,促进美育教育均衡发展。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