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暂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年度规划的通知》精神,2020年5月20-22日,宜宾市高县、珙县、筠连县、屏山县等4个县通过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以及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至此宜宾市10个区县全部通过评估验收。

此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分为2个督导评估组,分别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郎红、总督学黄耀学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实地核查、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5月20日,督导评估组集中进行网上查阅语言文字工作佐证材料,形成问题清单。

5月21-22日,在各县分别随机抽取2个国家机关、1个文化传媒、3所中小学(幼儿园)、1个公共服务行业、1个城市街区、1个农村乡镇等,对照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核查印证。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分表》,督导评估组对各县语言文字工作分别进行了评估认定。4个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得分,均在80分以上且单项指标均不低于80%,认定为合格等次;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得分均在80分以上且单项指标均不低于80%,认定为合格等次;督导评估组认定,4个县共36所中小学(幼儿园)分别通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督导评估组充分肯定了各县的语言文字工作:一是重视组织保障。完善了语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重视制度保障。县政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县级部门、各单位 、镇政府等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绩效考核。三是重视宣教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学校主阵地形式多样地开展语言文字宣教活动,扩大了语言文字工作影响力。四是重视氛围营造。从机关单位、城市街区到各类学校、乡镇农村,随处可见“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各类提示语和宣传语言文字法的展板。